轉知: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資訊
說明:
一、旨揭教育宣導推廣措施承貴府邇來熱心協助,對消費者保護資訊之傳達及推廣,實有極大助益。為使消費教育宣導之推廣效能持續發揮,惠請貴府(含所屬機關)於本(115)年度持續辦理,刊登處不限於自有期刊,尚得包括貴府(含所屬機關)網站、所屬社群媒體、電子螢幕或看板(包括但不限)等免費資源。相關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素材,敬請下載應用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(https://cpc.ey.gov.tw/)圖卡資訊後刊登。
二、本處將於本年11月間函請貴府統計及刊登消保資訊數量(如附件,請填報至12月底之刊登數量,惟12月部分可採預估數),俾利彙整及瞭解本案執行成效。
三、至114年度相關執行成效,目前刻正彙整中,將於統計後另函通知。
一、旨揭教育宣導推廣措施承貴府邇來熱心協助,對消費者保護資訊之傳達及推廣,實有極大助益。為使消費教育宣導之推廣效能持續發揮,惠請貴府(含所屬機關)於本(115)年度持續辦理,刊登處不限於自有期刊,尚得包括貴府(含所屬機關)網站、所屬社群媒體、電子螢幕或看板(包括但不限)等免費資源。相關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素材,敬請下載應用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(https://cpc.ey.gov.tw/)圖卡資訊後刊登。
二、本處將於本年11月間函請貴府統計及刊登消保資訊數量(如附件,請填報至12月底之刊登數量,惟12月部分可採預估數),俾利彙整及瞭解本案執行成效。
三、至114年度相關執行成效,目前刻正彙整中,將於統計後另函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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