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
一、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自107年6月21日(星期四)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://www.sec.ntpc.edu.tw)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。 二、申請資格:107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,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特質學生。 三、申請時間: (一)書面審查:107年9月3日(星期一)至9月4日(星期二)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 (二)能力評量: 1、第一階段:107年9月20日(星期四)至107年9月21日(星期五)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 2、第二階段:107年11月14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 四、申請方式:至學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申請。
http://www.yces.ntpc.edu.tw/var/file/0/1000/img/163458912.pdf
http://www.yces.ntpc.edu.tw/var/file/0/1000/img/214234823.pdf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