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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委託屏東大學視覺藝術學系辦理「2018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」。

一、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7年3月26日屏大人文字第1073200194號函及第1073200198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相關訊息如下:
  辦理時間:4月21-22日。
  研習實施對象:本市國教輔導團視覺藝術輔導員,以及各國民中、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師。

三、參加研習人員與講師、助教公假部分(講師助教名單如附件)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辦理。

※課研組 2018-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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